双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 陈志军 |
处罚名称: |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行政处罚案件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蒙阿路政罚〔2019〕120203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 |
违法事实: | 2019年04月26日15时整,司机李建春驾驶陈志军的六轴重型半挂牵引车(冀FN4592、冀FLM03挂)途经G7京新高速公路黑鹰山主线收费所收费广场,拉运货物为挖掘机,车辆行驶方向由G7京新高速公路K1813驶向乌海市。经检测发现,车货总质量49吨,未超出认定标准,车货总宽3.4米,超出认定标准0.4米,车货总高度4.5米,超出认定标准0.3米,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涉嫌违法超限运输。上述违法行为由《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现场笔录》予以佐证。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行政处罚400元 |
处罚结果: | 行政处罚400元 |
处罚金额(万元): | 4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 无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无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30 |
处罚有效期: | 2019-04-30 |
公示截止期: | 2019-07-30 |
处罚机关: |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阿拉善支队第二大队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5000009724684XW |
数据来源单位: |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阿拉善支队第二大队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215000009724684XW |
当前状态: | 正常 |
公示日期: | 2019-01-01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