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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马泽军
处罚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阿路政罚〔2019〕1202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勘验情况:2019年3月10日17时10分,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阿拉善支队第二大队执法人员聂选、王洋就马泽军(车辆:宁AD3280、宁AA315挂)涉嫌违法擅自超限运输一案使用皮尺测量外廓尺寸。勘验结果:司机马志英驾驶马泽军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宁AD3280、宁AA315挂)装有洗煤设备三台,属于拉运不可解体货物,经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8.96吨,未超出认定标准,车货总宽3.7米,超出认定标准0.7米,超限23%,车货总高度4米,未超出认定标准。由现场照片为证。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 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勘验情况:2019年3月10日17时10分,内蒙古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阿拉善支队第二大队执法人员聂选、王洋就马泽军(车辆:宁AD3280、宁AA315挂)涉嫌违法擅自超限运输一案使用皮尺测量外廓尺寸。勘验结果:司机马志英驾驶马泽军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宁AD3280、宁AA315挂)装有洗煤设备三台,属于拉运不可解体货物,经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8.96吨,未超出认定标准,车货总宽3.7米,超出认定标准0.7米,超限23%,车货总高度4米,未超出认定标准。由现场照片为证。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800元
处罚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3-10 22:11:53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阿拉善支队第二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当前状态: 正常
公示日期: 2019-03-10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