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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
处罚名称: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行政处罚案件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执(十二)路政罚〔2020〕0201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2020年12月21日17时40分,司机谢文学驾驶海伦市凯盛运输有限公司黑MJ2639 黑M3557挂(六轴双驱动),途径S227北银根至石炭井一级公路K224+400m处吉兰泰连接线超限检测站,拉运货物为油水分离器,车辆行驶方向由包头至巴彦诺日公,经检测发现,车货总长21.58米,超出认定标准3.48米,车货总宽3.0米,超出认定标准0.45米,车货总高4.3米,超出认定标准0.3米,且未办理超限运输许可证属于违法超限运输。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 超过公路、公路桥梁、公路隧道或者汽车渡船的限载、限高、限宽、限长标准的车辆,不得在有限定标准的公路、公路桥梁上或者公路隧道内行驶,不得使用汽车渡船。超过公路或者公路桥梁限载标准确需行驶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并按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运载不可解体的超限物品的,应当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时速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500元
处罚结果: 行政处罚500元
处罚金额(万元): 5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2
处罚有效期: 2020-12-22
公示截止期: 2021-03-22
处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十二支队二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09724684XW
数据来源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执法监察总队十二支队二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09724684XW
当前状态: 正常
公示日期: 2020-12-22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