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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工程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24 08:00:00   来源:内蒙古天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字号: [小 大]   打印本页   [我要纠错]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S43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基础字﹝2017776号文件批准建设,两阶段施工图设计已由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两阶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内交发〔2021625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呼和浩特市政府财政筹资、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资金来源比例为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和呼和浩特市政府财政筹资31%企业自筹15%,其余为银行贷款。内蒙古呼和浩特新机场高速公路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本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内蒙古路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内蒙古天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次工程保险的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保险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起点位于呼和浩特市云中路连接线与乌海大街交汇处,顺接云中路连接线工程,经沙梁子村、什不更村、后毛道村、哈沙图村、草场村,终点止于巴丹营村南侧(机场互通立交南侧),接规划的S27呼和浩特至鄂尔多斯高速公路,全长29.423公里。

全线在三环路(土默川)、什不更、沙尔沁和机场设置4处互通立交。

全线采用双向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路基宽度43.0m。全线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执行。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保险招标共划分为5个标段,招标范围为:工程地点范围(施工所在地及临近区域)内一切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由被保险人占有、使用、负责的财产,包括但不限于:

(1)工程沿线永久工程所在地;

(2)为施工所需的其他专用施工区域、拌合站、预制构件基地;

(3)工程设备及材料运达、存放的场所;

(4)临时工程、临时建筑、临时设施所在区域(包括占有或新建的施工道路等);

(5)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一切运输途中以及本项目国内物资供应地到上述不同区域之间的内陆运输途中。

险种为: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和安全生产责任险,具体标段划分情况见下表:

标段编号

范围

物质损失保险金额(元)

第三者责任限额(元)

保险费限价(元)

保险相关要求

 

BXFW-1

第一项目部(K0+027.989—K5+804.5)

1,339,885,547

50,000,000

1,808,845

本项目范围内的主线、辅道、连接线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工程(含地基与基础、建筑主体、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装饰装修、外部供电等)、钢结构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的建设施工。保险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为准。保险费限价包含物质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以上险种的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

 

BXFW-2

第二项目部(K5+804.5—K8+036.5,K8+370.5—K11+987.308)

1,508,658,955

50,000,000

4,207,545

1、本项目范围内的主线、辅道、连接线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工程(含地基与基础、建筑主体、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装饰装修、外部供电等)、钢结构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的建设施工。保险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为准。保险费限价包含物质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以上险种的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2、第一、二项目部及什不更互通上跨唐包铁路立交工程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为准。

 

什不更互通上跨唐包铁路立交工程

351,663,399

50,000,000

 

第一项目部(K0+027.989—K5+804.5);第二项目部(K5+804.5—K8+036.5,K8+370.5—K11+987.308);什不更互通上跨唐包铁路立交工程

安全生产责任险

 
 

标段编号

范围

物质损失保险金额(元)

第三者责任限额(元)

保险费限价(元)

保险相关要求

 

BXFW-3

第三项目部(K11+987.308—K22+417.779)

1,954,762,138

50,000,000

2,638,928

本项目范围内的主线、辅道、连接线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工程(含地基与基础、建筑主体、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装饰装修、外部供电等)、钢结构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的建设施工。保险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为准。保险费限价包含物质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以上险种的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

 

BXFW-4

第四项目部(K22+417.779—K29+450)

1,545,009,228

50,000,000

2,085,762

 

BXFW-5

第五项目部(全线路面工程)

259,746,717

50,000,000

3,212,866

1、本项目范围内的主线、辅道、连接线的路基、路面、桥涵、排水防护、路线交叉、交通安全设施、机电工程、绿化环保工程及附属区房建工程(含地基与基础、建筑主体、建筑给排水、建筑电气、建筑装饰装修、外部供电等)、钢结构以及其他构造物工程等的建设施工。保险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为准。保险费限价包含物质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及以上险种的扩展条款和特别约定。2、第三、四、五、六项目部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保险内容以招标文件第五章《保险方案》为准。

 

第六项目部(全线交安、机电、绿化及房建工程)

462,587,248

50,000,000

 

第三项目部(K11+987.308—K22+417.779);第四项目部(K22+417.779—K29+450);第五项目部(全线路面工程);第六项目部(全线交安、机电、绿化及房建工程)

安全生产责任险

 

备注:1、本项目合同清单详见第五章《保险方案》。

2、特别说明:

(1)上述保险费为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限价。

注:BXFW-2、5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即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总保险费赠送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不得高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招标人因故不能投保或变更保险金额时不承担对投标人和中标人的任何违约责任,变更保险金额应按照对应的中标费率核算保险费。

2.3 保险期限及保证期

2.3.1 保险期限

(1)自保单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交工验收之日止(预估为36个月),包含签单之日前约定的暂保期。

(2)参与本项目投标需承诺90天暂保期。

2.3.2 自动顺延期限

如到保险合同列明的保险截止期后工程未全部交工验收,本保险期限将自动顺延12个月,并不因此加收任何附加保险费,但被保险人须提前30天通知保险人;超过12个月时,保险人按原费率并按日比例收取保险费。

2.3.3 保险合同载明的保险期限和其它承保条件最终以《出单指示》或《出单通知》为准。

2.3.4 保证期共24个月,自工程全部交工验收时起算,向后顺延24个月,如工程延期则保证期的起期相应顺延。

特别约定:保证期共24个月,自工程全部交工验收之日起算,如工程延期,保险期相应延长,同时相应缩减保证期。(如项目在保险期限36个月内顺利交工验收,则保证期为24个月;如项目未能在保险期限36个月内交工验收,则相应缩短保证期限,但总的期限不能超过60个月,即保险期限+自动顺延期限+保证期=60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由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成立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财产保险公司或其授权的省级或地市级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需要提供总公司针对该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及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3 具备常驻项目现场服务和及时处理赔案的能力。

3.4 投标人近5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保险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承保国内公路或桥梁或隧道工程保险项目经验。

3.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6 投标人最多可对本次招标的3个保险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1个保险标段。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应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实行电子在线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325日至2022331日下午1730分,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在线报名。

4.1报名投标流程

登陆平台未注册用户请先至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查看【账号注册及CA办理】,按照流程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

报名/投标详细操作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投标人操作手册】。

4.2办理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信息库入库及企业(CA)数字证书:

办理CA详细流程请查阅平台首页【帮助在线】→【账号注册及CA办理】手册,操作并添加客服QQ远程办理。

平台联系电话:15661034230 ,15661264230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兴安北路158号内蒙古招标采购协会(商品交易中心对面),办公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

4.3.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2022325日至2022331日下午1730分(北京时间)登录“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上传购买标书收据凭证方可查阅电子招标文件。

(1)资料售价:1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2)资料费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投标人在汇入资料费时,请在“银行汇款凭证”用途、摘要处填写参与本次投标项目的标段名称。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新城区支行

账    号:15001706632052501485

行    号:105191071081

注:开具资料费发票事宜联系方式:王女士,18547149552。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 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方式,不接收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请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在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登录各投标单位账号完成提交。

5.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2414900

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2022414930

5.4 解密方式

远程解密:投标人于2022414日上午9:00-9:30使用装有CA驱动的电脑进入“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远程开标解密,(投标人需保持电脑网络通畅并安装IE11浏览器,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工作人员)

5.5 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解密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6 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BXFW-1标段投标人均需提交金额为人民币2万元的投标保证金,BXFW-2、5标段投标人需提交金额为人民币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BXFW-3、4标段投标人需提交金额为人民币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

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nmgztb.com.cn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jtyst.nmg.gov.cn

内蒙古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nmgxh.86ztb.com

6.2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关键内容(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7. 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机构:呼和浩特市交通运输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机场高速辅道126

电    话:0471-2212197

邮    编:010010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天擎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南二环路永泰城写字楼C1512

电    话:18600578871

联 系 人:麻先生

 

招标代理:内蒙古海维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海拉尔大街8

邮    编:010051

电    话:18548126644

联 系 人:杨晓鹏

                                    2022324

 

S43呼和浩特机场高速公路工程保险项目招标公告附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