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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赵奎明
处罚名称: 赵奎明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执(五)路政简罚〔2023〕05002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
违法事实:

赵奎明驾驶吉GBN487在G25长深高速公路查日苏至金宝屯方向K184+000m处损坏公路路产:波形防撞护栏板立柱2根、波形防撞护栏板螺丝4套、护栏板堵头(3米)1节、防阻块3块、防撞桶1个、路缘石4块、移动护栏(G45、G25)10节。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壹佰元整

处罚结果:

当事人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处罚金额(万元): 0.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17
处罚有效期: 2023-07-17
公示截止期: 2024-07-17
处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五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0958309621
数据来源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五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0958309621
当前状态: 有效
公示日期: 2023-07-18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