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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韩营
处罚名称: 韩营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内交综执(五)03罚(2023)0815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
违法事实:

2023年8月14日02时43分,韩营驾驶车辆蒙G191B1在G2511新鲁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方向K143+500m处发生交通事故,损坏编织网隔离栅8平方米,型钢隔离栅立柱1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九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壹佰元整

处罚结果:

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处罚金额(万元): 0.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5
处罚有效期: 2023-08-15
公示截止期: 2024-08-15
处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三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095787503X
数据来源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三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095787503X
当前状态: 有效
公示日期: 2023-08-1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