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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宝剑
处罚名称: 王宝剑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执(五)路政罚〔2023〕060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
违法事实:

2023年08月01日05时12分接到举报,王宝剑驾驶车辆辽ACJ725在G45大广高速公路赤峰至通辽方向K688+590m处发生交通事故,涉嫌损坏公路附属设施。核实后于2023年08月01日予以立案调查。经查明:王宝剑驾驶车辆辽ACJ725在G45大广高速公路赤峰至通辽方向K688+590m处损坏波型防撞护栏板27节、波型防撞护栏板螺丝26套、防阻块26块、草坪砖25块,属于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九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五百元整

处罚结果:

缴纳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处罚金额(万元): 0.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4
处罚有效期: 2023-08-14
公示截止期: 2023-08-14
处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六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095789074A
数据来源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六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095789074A
当前状态: 有效
公示日期: 2023-08-15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