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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公示

行政相对人名称: 王冠武
处罚名称: 王冠武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蒙执(五)路政简罚〔2023〕0400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
违法事实:

王冠武驾驶小型货车“沪FB7239”在G2511新鲁高速公路新民至鲁北方向K218+580m处发生交通事故,损坏波形防撞护栏板3节,防阻块5块,波形护栏板螺丝5套,属于违法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六)项、《内蒙古自治区公路路政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十九项一般情形处罚标准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壹佰元整

处罚结果:

缴纳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

处罚金额(万元): 0.01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7-31
处罚有效期: 2023-07-31
公示截止期: 2023-07-31
处罚机关: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四大队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095787175L
数据来源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五支队四大队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150000095787175L
当前状态: 有效
公示日期: 2023-08-01
备注: